2023年3月,一位名叫小叶(化名)的当事人来到舟山市阳光公证处,称要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保全。经过询问,公证员了解到小叶在2021年2月通过微信转账,借给小王(化名)5万元,约定一年内归还,但当时小叶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没有与其签订任何书面的借条。到2023年3月已超出约定时间一年多了小叶仍未收到这5万元欠款。小叶因生意急需用钱,找小王多次沟通,也未能要回欠款。
为追回欠款,小叶拟向法院诉讼,但苦于没有书面的借条等借款凭证,他听说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可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为防止微信聊天记录误删或手机不慎丢失,便向公证处申请对相关记录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对其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和微信转账记录进行证据保全,固定证据,并为其出具了公证书。最终,小王迫于吃官司的压力,于5月底归还了小叶的5万元。
微信作为一种兼具文字、语音、图片、视频信息交换的社交软件,因其高效、便捷的特点,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沟通工具。微信聊天记录具有互动性、内容连贯性,有助于减少当事人单方否认证据真实性的情况发生。纠纷一旦发生,微信聊天记录将被作为重要的电子数据证据提交法院。以公证的方式加以固定,既解决了直接提交手机不便自身使用的问题,且因公证程序的专业性、指向性更便于查看,同时形成公证证据而更利于法院采信。
微信中的内容作为电子证据,有两个特点需要被重视。
一、具有容易被篡改,容易灭失的特征:例如手机的丢失,操作不当导致微信聊天记录被删除、曾经删除过部分聊天内容导致保全的聊天内容不完整、被踢出群聊导致无法找到过往聊天记录。
二、具有不确定性,即微信内容往往难以证明其系对方当事人所发。
公证作为国家法律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微信聊天记录此类电子证据的弊端,提高“聊天记录”的证据效力。通过公证形式进行保全,使其未来成为诉讼证据链条上关键的一环。避免证据丢失,确保证据安全,以便后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