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阳光公证处普陀业务部协助法院顺利完成一起商铺腾退执行工作。
案件起源于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被执行人高某与出租人周某等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普陀区某商铺,但高某在支付一部分租金后便拒不履行合同。承租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且高某应腾退商铺、支付剩余租金及物业费。高某至今未履行判决,既不支付剩余租金、物业费,也不腾退商铺。
由于商铺内物品种类繁多,放置杂乱,为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避免今后出现争议,阳光公证处普陀业务部选派了6名业务骨干,全力协助法院完成商铺腾退过程中物品清点工作。历时4个小时的清点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商铺内几百种物品逐一整理、清点、登记、拍照、摄像,并将物品清单整理成册,使物品种类与照片一一对应。
此次清点工作是阳光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又一新举措,充分发挥了公证法律服务职能。今后,阳光公证处将更加积极拓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领域,提升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