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内经济公证须知
发布时间:2008/12/12 0:00:00
一、申请办理国内经济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同时携带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和户口簿,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如果当事人在境外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临公证处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代办人应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信(含电传)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申请公证必须向公证处书面或口头说明所需证明的事实,并提交真实的证据材料。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