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公证员参加2010年全市法律服务队伍继续教育培训
发布时间:2010/5/5 0:00:00
4月25日—26日,我市在朱家尖举办全市法律服务队伍继续教育培训,我处公证员、公证员助理与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一起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特邀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博士后陈永强教授和侵权责任法起草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杨立新教授到场授课。陈永强教授主要是对物权原理与公证规范的构建进行了讲解,并对中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地阐述,紧扣当前热点,结合公证工作的实际,指出在法治社会的构建上公证制度的价值不容忽视。杨立新教授则在报告中运用生活中大量的实例,系统而又突出重点地讲解了《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等广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面解析了《侵权责任法》条文,开拓了大家的眼界和思路,对我们正确理解该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
(袁佳维)
培训会场一
杨立新教授授课
陈永强教授授课
培训会场二
培训会场三